临沧公积金新政“组合拳”精准惠民生
2026-04-22 16:51
来源: 临沧融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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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优化升级后的住房公积金政策,围绕信贷、提取两大核心板块进行全面调整。根据调整后的标准,单方缴存公积金家庭,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70万元提高至90万元;夫妻双方缴存家庭,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直接提升至120万元。

此次调整严格对标中央及省市住房保障工作部署,紧扣群众住房急难愁盼问题,进一步提升公积金民生保障效能,将政策红利切实转化为百姓的安居福祉。为扩大政策覆盖面,多项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享受。其中,二孩及以上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30%;高层次人才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100%;购买临沧行政辖区内星级新建绿色建筑或绿色生态小区住房的家庭,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30%;配偶方为异地缴存人或现役军人的家庭,贷款额度按双职工计算。

同时,提取政策全面放宽,本次新政策同步实现提取范围拓宽、额度提高与条件放宽,覆盖购建房、租房、老旧小区改造等多元住房场景,办理流程更加便捷高效。缴存人家庭购建自住房,且家庭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,自购建房行为发生2年内,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,且不再查询家庭公积金使用次数和住房套数,进一步简化了办理环节。

针对老旧小区改造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民生工程,市民可提取公积金用于个人分摊出资部分。自出资完成之日起2年内,可一次性提取夫妻双方及父母、子女的公积金,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,助力老旧居住环境焕新升级。

对于无自有住房、租赁商品住房的家庭,年提取最高限额从每户15000元提高至21600元,月提取限额从1250元提高至1800元,有效缓解了租房群体的经济压力。

市民购买、自建自住住房所支付的契税和专项维修资金,自取得相关凭证之日起5年内,可一次性提取夫妻双方及父母、子女的公积金,提取总额不超过凭证记载金额,切实降低住房相关附加支出。

(融媒体记者     赵淑萍     通讯员     郑艳    编辑   付元刚   审核  冯永富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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